目的

  • 保證履行合同或其他的責任
  • 是一個”三方的工具”, 第一方保證第二方履行第三方合約的義務和責任

“三方的工具”

1. 擔保公司

  • 通常是由一間公司去決定委託人是否適合購買履約保險,然後作出擔保。
  • 如果被擔保的個體沒有履行有關合同義務及責任,擔保公司承諾會執行責任或負責所有損失。

2. 委託人

  • 當個人、合夥公司或企業或政府團體,要求承辦商委託人承包工作或服務時,先決條件是承辦商(託人)必須購買履約保證保險。
  • 一旦被擔保,擔保公司保證承辦商會執行合約承諾。

3. 履約保證要求人 (要求購買履約保證保險)

  • 是個人、合夥公司或企業或政府團體,要求承辦商必須購買履約保證保險保障其因承辦商不能履行承諾時蒙受的損失。
  • 如果沒有履行合同的義務及責任,擔保公司支付要求人予有關損失或為委託人執行責任。

沒有續保及沒有到期日

市場慨況

供求市場非常狹窄,大多數的承保公司對承保這種風險並不感興趣。費用是整筆支付及根據投保時的實際情況來擬訂。

注意:
由於各承保公司可於保險合約中,附設很多不同的保單條款、不保事項和保證條款,與您的保險顧問洽談保單明細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