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保障受保人(公司或個人)免受關於第三者身體傷害或財產損害而承擔法律責任上的損失及費用,當中承保風險包括 受保人:-

  • 作為住宅及辦公室的擁有人或租客,對第三者的法律責任,通常在"家居綜合保險單"或’辦公室/商店保險單"中,已包括此類型的責任保障﹔
  • 作為個人或公司,因意外而對第三者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通常在 “旅行保險單”、”公眾責任保險單”、”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單”及類同的保單" 中被列明為的範圍。

保單形式

根據合約或受保事件來決定一年期或短期保單

市場慨況

這類保險通常組合於套裝保單中,保障額受到標準限制,保險公司會收取保費或免費提供。一般來說,一張具約有港幣5百萬保額的獨立保單,最低的保費只需要港幣千元或以上。關於承保特別風險,如與建築行業或相關的風險,承保公司附加免責條款和只提供有限的報價選擇。

注意::
由於各承保公司可於保險合約中,附設很多不同的保單條款、不保事項和保證條款,與您的保險顧問洽談保單明細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