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類
受保的對象
轉職聲明的重要
保費
優點
意外死亡和傷殘 - 學生
意外死亡和傷殘 – 家庭
保障利益設計
共同特點
‘意外’的定義
‘受傷’的定義
保障期
保障期至1-70歲
在等候期以後,按每週或每日賠償定明的金額 計算定明的賠償金額的基礎,是按在意外發生之前過去12 個月的平均月薪或投保的定明的金額,以較低者為準
保單類型
套裝 / 獨立保單 / 人附加壽保單的附加保障
保障項目
基本保障 + 自選保障 + 免費保障伸延
基本保障
自選保障
免費保障伸延或自選保障
種類: 一般意外死亡和傷殘
學生意外死亡和傷殘
家庭意外死亡和傷殘
成人
類別I-主要從事室內及非危險性的工作
會計師
文員
律師
行政人員
牙醫
藥劑師
建築師
家庭主婦
股票經紀
學生
室內營業員
醫學專家
教師
診所護士
私家車司機
製衣工人
餐廳侍應
髮型師
測量師
工廠管工
室外營業員
裁縫
麵包師傅
屠夫
油站工人
機械工程師
出租汽車司機/私人聘用汽車司機
印刷工人
汽車修理及維修人員
餐廳廚房工人
消遣艇船水手
類別IV-主要從事體力勞動﹑及使用重型工具或機械及危險性的工作
紀律部隊(非文職)
重型機器製造及維修
裝修工人(包括電器及水喉技工)
築路及維修工人
類別V –極具危險性的工作
搬運工人
地盤工人
起重機操作人員
電梯及升降機技工
轉換職業而該職業風險比申請表上申報的職業風險更高時: 涉及危險職業,承保公司只承保在該申請表上申請的保障額及在該危險職業風險被限制的保障額
轉換職業而該職業風險比申請表上申報的職業風險更低時: 承保公司減收保費率,並退回按比例攤分的保費差額
在長期喪失工作能力的情況下,代替工作的收入來源,在現金不足時,補助醫療治療費用和生活費用。
受保的對象:
為1-25歲全日制學生
如為學生轉職聲明並不重要
當孩子經常在無法控制和無法處理的情況下受傷,參加此種保單,使父母得到心寧保障
夫婦及其18歲以下的兒童
套裝組合的價錢 轉職聲明並不重要,但對從事具危險性的工作的受保配偶,其保障額受到限制
夫婦: 各自擁有獨立的100%保障額 兒童: 每個孩子可擁有獨立的保障額,但以父母保障額的某一個百分比為限,如20% 以套裝組合的同一價錢,各受保的家庭成員可享有獨立的保障額
如果配偶從事具危險性的工作,家庭組合計劃的保費較為便宜
注意: #沒有限制受保兒童的數量 由於各間承保公司的保單條款不同, 請與我們聯絡查詢詳細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