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當意外導致受保財物損毀,保障財物擁有人所蒙受的損失,損失計算以受損財物的當時實際價值為本。
保障項目
- 大廈和設備裝置,除了地基及排水管
- 大廈內的裝修、傢具和配件
- 設備、電腦系統等
- 存貨包括原材料,半加工和製成品
一般不保項目
- 鍋爐或其他機械、及類同物品
- 家畜或生長植物、樹木
- 金錢、鈔票、郵票、債券及類同物品
- 受託的財產及其他
承保風險
- 全風險保險類型 : 包括於”火災及額外風險”中列明的風險及搶劫 (除列在除外責任以外)
- 火災及額外風險 : 地震、爆炸、惡意損傷、水隆頭漏水、颱風、風暴、洪水、水槽、水管、山泥傾瀉和沉澱,但受制於除外責任。
保單種類 及 保障期
- 獨立保單 或 與其他保障一併組合於綜合保險,如 家居綜合保險 、辦公室綜合保險 及商店保險
- 均為每年續保保單
保費
根據保額 / 損失的機會率及嚴重性 / 自我承擔的自負額 來決定
除外責任 (除列在伸延保障條款)
- 因地震、火山爆發引致火災和爆炸
- 因爆炸、 破裂、倒塌、爆破、爆裂、著火或膨脹造成任何的損失
- 在火警時, 發生爆竊所致的損失
- 基本除外責任(如適用)
市場資訊
一般來說明,除了餐館及建築等的行業,保險公司均樂於承保此類保險產品。在選擇時,保險公司的審慎的理賠態度及中介人的專業性是先決考慮的因素,遠比價格更重要。 |